民乐县农业乡村局关于民乐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使用项目完结状况的公示
依据甘肃省农业乡村厅《关于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使用项目施行方案的批复》(甘农财函〔2024〕20号)、《甘肃省农业资源及生态维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和《民乐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使用项目施行方案》的有关要求,县农业乡村局于2025年6月5日安排财务、畜牧、农机、动力等单位工作人员建立项目检验组,经过现场检查、听取汇报、查阅材料等方法,对县乡村动力服务中心担任施行,甘肃滨河绿野苗木有限责任公司承当的民乐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使用项目建造使命完结状况做了检验。
检验组以为:该项目施行主体施行标准,按要求完结了《民乐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使用项目施行方案》各项建造使命,新建秸秆肥料化使用演示基地1处,完成农作物秸秆肥料化使用1.245万吨,置办并装置收割机2辆、移动取草机(可拓宽、新动力)3台、夹包车(新动力)2辆、农用拖拉机(2104)2辆、秸秆粉碎机2台、粉碎机(BSFS600)2台、质料预混合机(WZSJ-80)1台、发酵罐(FJG-3)1台、翻推机(CFJ-4)2台、筛分机(GS-Φ12x4m)1台、皮带运输机(B600型)1台、包装机(TGWB50)1台,已投产。该企业完结了项目施行方案中的一切目标使命,现予以公示,承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为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9日。如有贰言,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方法向县农业乡村局反映。